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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 关于老年养护中心因扩充床位急需采购养老配套医疗设施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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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控制价

1.项目名称:老年养护中心因扩充床位急需采购养老配套医疗设施设备项目。

2.采购控制价:103657.32

3.资金来源: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医院自有资金解决。

4.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1

服药车

2

3348.8

6697.6

2

抢救车(急救车)

2

3253.12

6506.24

3

输液车

1

2906.28

2906.28

4

床单元终末消毒机

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1

14352

14352

5

移动消毒机(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1

7176

7176

6

三层护理车

3

1136.2

3408.6

7

气垫床(防褥疮充气床

30

502.32

15069.6

8

全不锈钢双门器械柜

2

4305.6

8611.2

9

陪伴椅(钢炭)

20

693.68

13873.6

10

ABS床头柜

40

382.72

15308.8

11

病历推车

1

2212.6

2212.6

12

体重秤(测量身高)

1

3229.2

3229.2

13

分药柜

2

2152.8

4305.6

合计:103657.32元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办公场地及器材设备图片资料;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配备资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近三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3.所投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备注: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方式及其它要求

1.医院采用院内询价的采购方式按照最低评标价法执行

2.参会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需提供产品功能介绍及产品图片彩页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料的准备

(一)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自拟);

3.报价单(格式参照采购项目清单),报价含税费等一切费用,单价或总价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4.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二)资料要求及其它事项提醒:请参与者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作采购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共壹份,封面为响应文件;资料内含报价。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密封。

五、采购会议安排

1. 采购会议时间:202582610点。

2.会议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西宁大道199号(遂宁市民康医院精神医学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3.联系人 :熊老师 曾老师 电话: 0825-2623203

  4.参加人员请于采购会议前30分钟递交相应资料到精神医学门诊楼五楼采购办并签到,逾期未签到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