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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关于 招募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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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康医院关于

招募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信访局印发的《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社工发〔202633号)等文件精神,遂宁市民康医院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数量及主要职责

(一)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3

(二)主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医患关系调适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需要;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其他医院相关业务工作。

二、招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和范围

1.普通高校2026届、2025届、2024届、2023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731日前取得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2.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3.完全符合《遂宁市民康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自愿从事医务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遂宁市民康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服务期限及生活补助

(一)服务期限为2年;

(二)生活补贴4.5万元/年(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7148:307201730。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提早提交无效,多次提交的以最后提交的信息为准)。报名邮箱:suiningminkang@163.com。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遂宁市民康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1份。(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1份。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国内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5.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6.非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①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审核后下载带公章PDF;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搜【无犯罪记录】;③四川公安政务平台公众号网办大厅申请)。

8.未就业的须提供参保记录证明(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查询下载)。

考生需将以上资料按照“姓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岗”方式命名,发送到报名邮箱。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医院对照考试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审核意见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三)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遂宁市民康医院官网公告,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提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报名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考试

(一)面试总分100分,并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结束后,医院于5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民康医院官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

体检由市民康医院组织,具体事项以市民康医院发布的体检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募岗位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招募人员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签订志愿服务协议的处理。

七、公示及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在市民康医院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因面试、体检、未参加岗前培训和未按时报到,导致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各环节分别进行递补,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本次招募成绩保留期限1年(自拟招募名单公示期满日算起),对于参加面试考试未进入体检的考生,纳入岗位增补后备库管理。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从该岗位增补后备库确定递补人选;经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补录,补录人员协议期结束期不超过首轮招募人员协议结束期。

八、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由市民康医院与相关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九、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募工作严格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民康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根据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政策咨询与解释

(一)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市民康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5-2325057

(二)纪律监督电话0825-2318317(市民康医院党委办公室)0825-2325628(市民政局人事科)


 

附件1《遂宁市民康医院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遂宁市民康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